2023-12-04 16:45:28來源:魔方格
摘要: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
(資料圖)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關于審計
1、審計的基本職能
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而且是經濟監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實施的監督。
2、審計的主體
審計的主體是從事審計工作的專職機構或專職的人員,如國家審計機關 審計的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這就是說審計對象 僅包括會計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還包括其他經濟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經濟活動。
3、審計的基本工作方式
審計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審查和評價,也即是搜集證據,查明事實,對照標準,做出好壞優劣的判斷。
4、審計的主要目標
審計的主要目標,不僅要審查評價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而且還要審查評價有關經濟活動的效益性。
審計工作內容:
1、審查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2、負責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案,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長服務。
4、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工作。
5、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的要求。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針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