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09:41:10來源:魔方格
摘要:股息紅利所得稅是指對上市公司的分紅征稅。對一年以上的長線投資者,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月以內短期買賣的投資者加倍征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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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紅利所得稅
股息紅利所得稅是指對上市公司的分紅征稅。對一年以上的長線投資者,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月以內短期買賣的投資者加倍征收股息紅利稅。
紅利所得稅
紅利所得稅是對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進行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二十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主要以自然人取得的各類應稅所得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項目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股息紅利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余利潤。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
2015年9月7日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三部委聯合發文,自2015年9月8日起,對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進行了適當調整,對持股1年以上的投資者加大了稅收優惠力度,即持股超過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對持股1個月以內和1個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變,實際稅負仍為20%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