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6-26 18:00:11來源:轉載
2024年上海執業藥師考試時間是什么時候?2024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時間:10月19日-10月20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機考)。
2024年上海執業藥師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上海2024年執業藥師報名時間
2024年6月20日10:00-6月29日16:00
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在線資格核查、網上繳費的方式,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2024年上海執業藥師報名條件
(一)報考對象
1.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結束前一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會保險處于正常繳費狀態,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2.根據國家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境外人員可以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參加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境外人員在報考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護照)、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以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二)報名條件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等規定,對照學科目錄來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藥事管理、藥物分析、藥物化學、海洋藥學;“中藥學類專業”包括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藏藥學、蒙藥學、中藥制藥、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在大專層次,“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現代中藥技術、中藥(或中藥學)、蒙藥學、維藥學、藏藥學。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此類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四)補充說明
1. 學歷學位要求
報名條件中的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或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應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報名系統在線自動核驗的,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完成驗證/認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院校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因按有關機構規定,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時間,請有參考意向的相關人員提前合理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2. 工作年限計算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總和。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